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學校教學事故認定及處理辦法
學校教學事故認定及處理辦法1
教學事故認定及處理辦法(試行)為了提高教學質量,杜絕教學差錯與教學事故發(fā)生,保證教學秩序正常進行,使事故處理有章可依,教學管理科學有效,學院對教學事故處理做如下規(guī)定:
一、教學事故的認定及程序
1、教學事故分嚴重教學事故和一般教學事故。嚴重教學事故由主管院長核定;一般教學事故由教務處長核定。
2、事故檢查及檢舉部門于事故發(fā)生當日內將事故基本情況送教務處,教務處接到報告后將事故結果匯總后,送達事故責任人所在部門。
3、事故責任人所在部門根據(jù)《教學事故認定與處理暫行辦法》中的有關規(guī)定實施相關處理,并在一日內將初步處理意見報教務處,并發(fā)出《教學事故通知書》(見附1),經(jīng)本人簽字后的正本留存。
4、教務處統(tǒng)一發(fā)布教學事故認定通報,并在三日內將結果送人事處。
5、經(jīng)通報后的教學事故,事故責任人所在部門及教務處不再受理重新認定的申訴。本程序自發(fā)布之日起執(zhí)行。
二、教學事故的處理
1、發(fā)生一次嚴重教學事故者,處理如下: (1)扣除教師當月工作津貼50元,取消當年評優(yōu)資格,事故責任人兩年內不得申報高一級職稱。
。2)扣教師考核5分,系考核2分,全院通報。 (3)學院有權解聘其教師資格,調離教師崗位。
、劝l(fā)生二次及以上嚴重教學事故者,由學院給予紀律處分直至開除公職。
2、發(fā)生一次一般教學事故,扣除當月工作津貼15元,扣教師考核2分,系考核0。5分,取消當年評優(yōu)資格,通報批評。
3、如果在一學年中有三次一般教學事故,則升級為嚴重教學事故。
4、在一學年中有四次一般、二次嚴重教學事故的系(部)不得參加先進集體的`評選。
5、學院其它有關部門工作人員,因工作失誤、失職影響正常教學,造成不良后果,按實際情況由主管院長決定事故等級,并做出相應處理。
6、部門負責人對本部門事故故意隱瞞者,或有關檢查人員對發(fā)現(xiàn)的事故拖延不報者,應列為責任人,并對其進行相應處罰。
7、處理意見將作為年終考核、工資調整、職務晉升、職稱評定及聘任等的有效依據(jù)。
三、教學事故等級
1、嚴重教學事故
、胚`背師德及違法違紀的言論行為。
、迫闭n、漏課、曠課、脫崗11分鐘以上、擅自停課。 ⑶丟失試卷及學生考核成績(無法彌補)錯誤!未找到引用源。泄漏考試內容
錯誤!未找到引用源。其它嚴重影響正常教學的事故
2、一般教學事故
⑴遲到、早退、脫崗10分鐘以內。
、茻o教案、無計劃上課(系部檢查,教務處抽查)。 ⑶教師虛報工作量。
⑷實驗課、實習課前準備不充分,影響正常實驗。 ⑸教師備課不充分,課堂內容出現(xiàn)錯誤,學生反映強烈。 ⑹上課外出打電話、接電話。 ⑺課堂管理松懈,影響教學秩序。 ⑻不如實填寫日志,不及時取送。
、捅O(jiān)考不認真,私自離開考場或在考場內被巡考發(fā)現(xiàn)有兩處以上作弊現(xiàn)象。 ⑽已到上課(或考試)時間,不及時開門,影響上課(或考試)正常進行。 ⑾私自串課一次。(調課須個人申請,系主任簽字,教務處簽字)⑿教師著背心、穿拖鞋或酒后上課。
⒀考試完畢時,收回試卷份數(shù)與考試學生數(shù)不符。 ⒁出具違反客觀事實的學籍證明,學習成績證明等。 ⒂考試后一周內未上報試卷或成績單。
⒃考試成績上報后,任課教師到教務處修改或添加成績錯誤!未找到引用源。其它影響教學的情況
四、本辦法經(jīng)職代會討論通過之日起執(zhí)行。
教學事故通知書
同志:
因,根據(jù)《教學事故認定及處理暫行辦法》第條規(guī)定,擬對你的行為認定。如有不同意見請于二日內向系(部)提出申訴。
系(部)
年月日
教學事故通知處理通知單
人事處:
同志因,經(jīng)系部核查,根據(jù)《教學事故認定及處理暫行辦法(試行)》認定為教學事故定。擬對同志按《教學事故認定及處理暫行辦法(試行)》第款、第條規(guī)定處理。
教務處
學校教學事故認定及處理辦法2
教學事故認定及處理辦法
為進一步貫徹依法行政、依法治校,不斷健全現(xiàn)代學校管理制度,保證穩(wěn)定的教學秩序,推進教風、學風和校風建設,提高教學質量,辦人民滿意的教育,我校特制定本辦法。
一、教學事故的界定
教學事故系指教師、教輔人員、管理人員、服務人員以及管理、服務部門所造成的直接影響教學秩序、教學環(huán)境和教學質量的責任事故。教學事故按情節(jié)輕重分三級,一級為重大教學事故,二級為嚴重教學事故,三級為一般教學事故。
二、一級教學事故
(一)在教學中向學生傳播違反國家法律、法規(guī)和方針言行在學生中造成惡劣政策的言論,造成嚴重后果;
。ǘ┮蚬ぷ魇д`,造成公共財產(chǎn)5000元以上(含5000元),或使學生受到嚴重人身傷害;
。ㄈ┫驅W生泄露考題,或協(xié)助學生作弊,造成嚴重后果;
。ㄋ模┽咚轿璞谆驅W生進行打擊報復,影響惡劣者;
。ㄎ澹╅喚怼⒊煽冊u定或成績報送錯誤率超過20%;
(六)一學期曠課3學時及以上;
。ㄆ撸┪唇(jīng)教導處批注,舍棄學期教學計劃規(guī)定的.課程教學內容四分之一以上;
。ò耍┌词谡n計劃規(guī)定的作業(yè)不布置或不批改達三分之一以上;
(九)工作人員或監(jiān)考人員工作失職,導致一個考場(考室)試卷丟失,試卷嚴重出錯使考試無法正常進行;
。ㄊ┢渌潭认喈?shù)慕虒W事故。
三、二級教學事故
。ㄒ唬┎环䦶慕虒W、監(jiān)考等工作安排,勸說無效;
。ǘ┏霈F(xiàn)一次無故缺課、監(jiān)考缺席,或擅自停課、停考;
(三)未經(jīng)教導處批注,舍棄學期教學計劃規(guī)定的課程教學內容五分之一以上但不足四分之一;
。ㄋ模┌词谡n計劃規(guī)定的作業(yè)不布置或不批改達四分之一以上但不足三分之一;
。ㄎ澹┎唤邮軐W生正確意見,打擊報復,影響較大者;
。┵H損、侮辱、體罰學生,影響較大者;
(七)擅自向學生推銷教材、書刊、資料;
(八)考試命題、試卷印制及保管過程中,因工作不認真造成漏題;
。ň牛┍O(jiān)考人員不認真履行職責,考場(考室)秩序混亂、試卷丟失或漏題;
(十)閱卷、成績評定或成績報送錯誤率超過5%,但不超過20%;
(十一)因工作失誤,造成公共財產(chǎn)1000~5000元以上(含5000元),或學生人身傷害;
。ㄊ┮蚬芾聿块T或人員工作失誤,造成上課空堂或上課、考試等不能正常進行;
(十三)其他程度相當?shù)慕虒W事故。
四、三級事故
。ㄒ唬┓蔷o急或特殊情況,未經(jīng)教導處同意,擅自變更上課時間或地點,或擅自占用教學場地,影響教學秩序;
。ǘ┪唇(jīng)教導處批準,擅自請人代課、互相調課;
。ㄈ┥险n無故遲到2分鐘以上;
。ㄋ模┥险n、考試時間打電話談非學校工作內容或未將手機設置為無聲狀態(tài),導致鈴響干擾上課、考試秩序;
。ㄎ澹、上課、監(jiān)考時抽煙、吃食物;
。┍O(jiān)考時遲到、早退、擅離考場,或看書報、做答案、閑談等;
。ㄆ撸o教案上課或提供不符合備課模板的電子備課;
。ò耍┥米詫⑸险n時間改為自習或自由活動,或與本課程教學無關的其他用途;
。ň牛⿲嶒、實踐教學內容安排少或準備不充分,未按課標要求完成相應的教學內容;
。ㄊ⿲嶒、實踐教學中不認真進行指導,做與教學無關的其他事情,或擅離教學場地,指導時間未得到規(guī)定;
(十一)在一學期的教學中按授課計劃規(guī)定的作業(yè)不布置或不批改達五分之一以上但不足四分之一;
。ㄊ┥米圆话唇虒W計劃進度講課,超前或滯后8學時以上;
。ㄊ┥险n著裝不得體,有失教師身份;
。ㄊ模┫驅W生散布不負責任的言論,影響正常教學工作;
。ㄊ澹┟}教師或單位不按規(guī)定命題,試題明顯不符合要求;(十六)命題教師或單位不按規(guī)定時間提交試卷;(十七)錯閱試卷、錯評、漏登成績;
。ㄊ耍┮蚬ぷ魇д`,造成公共財產(chǎn)1000元以下,或學生受輕害;(十九)不按規(guī)定時間上報教學文件、材料、成績等;(二十)應開課程未排入教學計劃,影響正常教學;
(二十一)未經(jīng)教導處同意擅自調用上課學生參加其他活動,或擅自停學生的課;(二十二)其他程度相當?shù)慕虒W事故。
五、教學事故的處理
。ㄒ唬┨幚沓绦颍
1、教導處為教學事故責任的認定部門,事故的發(fā)現(xiàn)者有義務和權利報告教導處;
2、教導處實事求是地填寫《學校教學事故認定處理表》并通知事故責任人所在教研組(室),事故責任人所在教研組(室)進行調查核實,并簽署意見;
3、一級事故由校長核定,二級事故由分管教學的副校長核定,三級事故由教導處核定。
4、學校根據(jù)事故級別執(zhí)行經(jīng)濟處罰和行政處分,事故責任人所在教研組(室)及時將處理決定通知事故責任人,并進行教育。教學事故責任單位或責任人如果對認定的事實或處理意見有異議的,可在10天之內向上一級領導申訴、反映。
(二)個人教學事故的處理辦法:
1、一學期內有1~3次三級教學事故,每次扣績效100元,一學期內有4次以上(含4次)三級教學事故者,從第四次開始按照二級教學事故處理;
2、一學期內有1~2次二級教學事故,每次扣績效200元,一學期內有3次以上(含3次)二級教學事故者,從第三次開始按照一級教學事故處理;
3、每次一級教學事故扣績效300元;
4、一學年內有3次以上三級教學事故或1次二級教學事故,取消評優(yōu)資格;一學年內有5次以上三級教學事故或2次二級教學事故,考核為基本合格;一學年內有3次以上(含3次)二級教學事故或1次一級教學事故,考核為不合格,并給以警告處分及以上。
對違反有關規(guī)定,但尚不構成教學事故的行為責任人,應進行批評教育。
學校教學事故認定及處理辦法3
106團學校教學事故認定及處理辦法
為進一步貫徹依法行政、依法治校,不斷健全現(xiàn)代學校管理制度,保證穩(wěn)定的教學秩序,推進教風、學風和校風建設,提高教學質量,辦人民滿意的教育,邛崍市教育局特制定本辦法。
一、教學事故的界定
教學事故系指教師、教輔人員、管理人員、服務人員以及管理、服務部門所造成的直接影響教學秩序、教學環(huán)境和教學質量的責任事故。教學事故按情節(jié)輕重分三級,一級為重大教學事故,二級為嚴重教學事故,三級為一般教學事故。
二、一級教學事故
。ㄒ唬┰诮虒W中向學生傳播違反國家法律、法規(guī)和方針言行在學生中造成惡劣政策的言論,造成嚴重后果;
(二)因工作失誤,造成公共財產(chǎn)5000元以上(含5000元),或使學生受到嚴重人身傷害;
。ㄈ┫驅W生泄露考題,或協(xié)助學生作弊,造成嚴重后果;
(四)徇私舞弊或對學生進行打擊報復,影響惡劣者;
三、二級教學事故
(一)不服從教學、監(jiān)考等工作安排,勸說無效;
。ǘ┏霈F(xiàn)一次無故缺課、監(jiān)考缺席,或擅自停課、?;
。ㄈ┪唇(jīng)教導處批注,舍棄學期教學計劃規(guī)定的課程教學內容
。ㄋ模┌词谡n計劃規(guī)定的作業(yè)不布置或不批改達
以上。
4(五)不接受學生正確意見,打擊報復,影響較大者;
1(六)貶損、侮辱、體罰學生,影響較大者;
。ㄆ撸┥米韵驅W生推銷教材、書刊、資料;
。ò耍┍O(jiān)考人員不認真履行職責,考場(考室)秩序混亂、試卷丟失或漏題;
。ň牛┮蚬ぷ魇д`,造成公共財產(chǎn)1000~5000元以上(含5000元),或學生人身傷害;
。ㄊ┮蚬芾聿块T或人員工作失誤,造成上課空堂或上課、考試等不能正常進行;
。ㄊ唬┢渌潭认喈?shù)慕虒W事故。
四、三級事故
。ㄒ唬┓蔷o急或特殊情況,未經(jīng)教導處同意,擅自變更上課時間或課目。
。ǘ┪唇(jīng)教導處批準,擅自請人代課、互相調課;
(三)上課無故遲到5分鐘以上;
(四)上課、考試時間打電話談非學校工作內容或未將手機設置為無聲狀態(tài),導致鈴響干擾上課、考試秩序;
。ㄎ澹、上課、監(jiān)考時抽煙、吃食物;
。┍O(jiān)考時遲到、早退、擅離考場,或看書報、做答案、閑談等;
(七)無教案上課或提供不符合備課模板的電子備課;
(八)擅自將上課時間改為自習或自由活動,或與本課程教學無關的其他用途;
。ň牛⿲嶒、實踐教學內容安排少或準備不充分,未按課標要求完成相應的教學內容;
(十)實驗、實踐教學中不認真進行指導,做與教學無關的其他事情,或擅離教學場地,指導時間未得到規(guī)定;
。ㄊ唬┫驅W生散布不負責任的言論,影響正常教學工作;
(十二)未經(jīng)教導處同意擅自調用上課學生參加其他活動,或擅自停學生的課;
(十三)其他程度相當?shù)慕虒W事故。
五、教學事故的處理
(一)處理程序:
1、教導處為教學事故責任的.認定部門,事故的發(fā)現(xiàn)者有義務和權利報告教導處;
2、教導處實事求是地填寫《學校教學事故認定處理表》并通知事故責任人所在教研組(室),事故責任人所在教研組(室)進行調查核實,并簽署意見;
3、一級事故由校長核定,二級事故由分管教學的副校長核定,三級事故由教導處核定。
4、學校根據(jù)事故級別執(zhí)行經(jīng)濟處罰和行政處分,事故責任人所在教研組(室)及時將處理決定通知事故責任人,并進行教育。教學事故責任單位或責任人如果對認定的事實或處理意見有異議的,可在10天之內向上一級領導申訴、反映。
。ǘ﹤人教學事故的處理辦法:
1、一學期內有1~3次三級教學事故,每次扣績效100元,一學期內有4次以上(含4次)三級教學事故者,從第四次開始按照二級教學事故處理;
2、一學期內有1~2次二級教學事故,每次扣績效200元,一學期內有3次以上(含3次)二級教學事故者,從第三次開始按照一級教學事故處理;
3、每次一級教學事故扣績效300元;
4、一學年內有3次以上三級教學事故或1次二級教學事故,取消評優(yōu)資格;一學年內有5次以上三級教學事故或2次二級教學事故,考核為基本合格;一學年內有3次以上(含3次)二級教學事故或1次一級教學事故,考核為不合格,并給以警告處分及以上。
對違反有關規(guī)定,但尚不構成教學事故的行為責任人,應進行批評教育。
106團學校20xx年8月28日
學校教學事故認定及處理辦法4
教學事故認定及處理辦法(討論稿)
為了加強教學管理、維護教學秩序,預防和及時處理教學過程中的各種事故,根據(jù)教育部《關于加強高職高專教育人才培養(yǎng)工作的意見》和《中華人民共和國教師法》的有關文件精神,結合我院具體情況,特制定本辦法。
一、教學事故的認定
1.教學事故是指由教學人員(含任課教師、教學輔助和教學管理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)在教學活動中違反教學管理規(guī)定,在所承擔的教學活動和相關工作中出現(xiàn)失誤,導致正常教學工作、教學活動、教學質量受到影響,并造成不良后果的行為或事件。
2.教學事故涉及范圍:課堂教學、實踐教學、作業(yè)、考試、學生成績、教學管理、教材及教學保障等環(huán)節(jié)。
3.根據(jù)事故的性質及對教學工作的影響程度,將教學事故分為三級:一級(重大),二級(嚴重),三級(一般)。
二、教學事故的分級認定
(一)下列情形之一,認定為三級教學事故。
1.調課(含公差調課)沒有按規(guī)定程序辦理手續(xù)。
2.因非不可避免因素上課遲到、中途離崗及提前下課5—10分鐘或一學期累計2次以上上課遲到、中途離崗及提前下課5分鐘以內。
3.未經(jīng)批準隨意私自請人代課。
4.未經(jīng)學生所在系部和教務處同意,不按教學計劃擅自提前結束課程或改變教學內容。
5.教師已事先書面向系部請假,而批準者未及時通知學生,致使學生空等15分鐘以上。
6.教師穿背心、拖鞋等上課有失教師風范的行為,或上課時用不文明語言或行為貶損、侮辱學生造成師生沖突或其他不良后果。
7.教師上課期間使用手機,或做其它與授課無關的事。
8.因教室未按時開門或實訓課準備不充分,致使課程不能正常進行達5—20分鐘。
9.指導實踐性教學環(huán)節(jié)時,隨意離開指導崗位,或擅自請他人代替指導,或隨意調整和減少規(guī)定的程序與步驟。
10.因實踐教學老師或系部未按時上報申購教學設備、耗材,或設備供應與管理人員未按時采購,導致實訓開出率不足90%。
11.實訓管理人員不及時維修保養(yǎng)設備,致使設備完好率低于95%。
12.期末考試命題不按規(guī)定時間同時提交A、B、C三套試卷、標準答案、評分標準,或者提供的三套試題重復程度在30%以上。
13.教師不按規(guī)定時間完成閱卷、報送成績及有關材料。
14.監(jiān)考遲到或早退5至10分鐘或監(jiān)考時說閑話、看書報及處理與監(jiān)考無關的事務。
15.因未準備好試卷、未組織好考場等原因,使整場考試延誤5分鐘以上。
16.考試(包括補、緩考)因輔導員不及時準確通知學生,導致學生未按規(guī)定時間參加考試。
17.結束考試后收回的試卷數(shù)發(fā)生短缺與實際參加考試人數(shù)不符。
18.因排課或排考核對不細發(fā)生教室使用沖突,造成教師和學生應到教室上課、考試而未到,又沒有采取措施及時予以更正(每期第一周為試運行,除外)。
19.臨時性安排全校性活動,主辦人因未及時安排調度或系部未及時通知師生,致使教學秩序混亂。
20.因教師或系部未按時上報征訂教材,或教材管理人員未按時預訂教材,致使學生在開課2周以上未領到教材。
21.教材錯訂、錯購價值在1000元人民幣以上。
22.無客觀原因,對上報教務處的教學統(tǒng)計報表、相關材料、數(shù)據(jù)信息等逾期或拖延不報,造成不良后果。
23.晚上有班級自習或上課時,教室電路發(fā)生故障,電工在接到通知后不能在20分鐘內到達現(xiàn)場,排除故障,或做出不合理解釋。
24.學生和教師寢室發(fā)生屬于后勤部門職責范圍能夠解決的事,學生、教師及系部提出申請,后勤部門在三日內沒有予以解決,也做不出合理解釋的。
25.圖書館和閱覽室未經(jīng)批準推遲開放或提前關停20分鐘以上。
。ǘ┫铝星樾沃,認定為二級教學事故。
1.教師未經(jīng)批準一學期累計缺課2至7課時。
2.教師未經(jīng)批準,整個學期完成教學內容不足授課計劃的90%。
3.因教學人員錯誤引導或擅自離崗,造成財產(chǎn)損失或學生受傷。
4.教師在授課過程中無教案或有明顯的不備課現(xiàn)象。
5.整個學期未按教學大綱、教學計劃要求布置作業(yè)、收交作業(yè)或不批改作業(yè)。
6.教師酒后上課,造成學生投訴、師生沖突、教學秩序混亂等不良影響。
7.無正當理由拒絕承擔部門安排的教學任務。
8.因非不可避免因素上課或監(jiān)考遲到、中途離崗或提前下課10分鐘以上。
9.因教學人員實踐操作準備失誤致使實踐操作無法進行或延遲達20分鐘以上。
10.考試試卷中有10%的試題嚴重出錯,或考題份量嚴重不足,致使80%的學生在考試過程的一半時間內結束考試。
11.考務人員在考試時未準備好試卷,致使考試無法進行。
12.因監(jiān)考教師不負責任,造成20%以下考生作弊或考生試題答案雷同等舞弊情況。
13.教師接受學生的請吃送禮,以此在學生成績等方面弄虛作假。
14.教師不按評分標準故意提高或壓低某考生考試卷面成績10—20分,或隨意更改上報后的'學生成績。
15.因工作疏忽造成試卷印刷、傳遞、保管過程中泄密。
16.水、電、黑板、桌椅的修繕未在規(guī)定時間內完成,導致不能正常上課。
17.未根據(jù)學院現(xiàn)有教學設備及材料認真準備,而影響實踐教學。
18.因管理不善(如管理人員未提前通知卻擅自切斷線路等)或責任人失職而造成停電、停水,使上課或實驗、實訓中斷。
19.因審核不認真,錯發(fā)學生畢業(yè)證書或遺失學生畢業(yè)證書。
20.未經(jīng)學校批準,擅自在學生中推銷自編或參編教材。
21.未按學校規(guī)定,圖書館或閱覽室擅自關停半天以上。
。ㄈ┫铝星樾沃,認定為一級教學事故。
1.教學人員在教學過程中傳播違反國家法律的內容;在教學過程中有故意損害學院聲譽的言論并造成不良影響。
2.教學人員未經(jīng)批準一學期累計缺課8課時及以上。
3.教師隨意刪減由教研室審定的課程教學大綱、壓縮或拖延教學進度,整個學期完成教學內容不足授課計劃的80%。
4.因教學人員錯誤引導或擅自離崗,造成重大財產(chǎn)損失或學生嚴重受傷,造成惡劣影響。
5.未經(jīng)教務部門批準,私自改變任教課程或改用教材。
6.選擇使用嚴重違反國家法律、法規(guī)的教材,又未及時作處理。
7.命題人員及涉密教職工在命題、試卷印刷、傳送、保管過程中故意泄露考試內容,并造成嚴重后果。
8.因命題人員不認真,考試試卷中有20%以上試題嚴重出錯,影響考試正常進行。
9.教師不按評分標準,故意提高或壓低學生卷面成績達20分以上。
10.因監(jiān)考教師失職,造成考場秩序混亂或考場20%及以上考生作弊。
11.教師或管理人員丟失學生試卷、考試成績、畢業(yè)論文、實習任務書等,并造成嚴重后果。
12.因實訓課材料供應嚴重失誤,造成財產(chǎn)重大損失或人身傷害。
13.違反規(guī)定,給不具備畢業(yè)資格的學生發(fā)放畢業(yè)證書或出具與實際情況嚴重不符的成績、學籍、學歷證明。
14.圖書館內使用明火,違章操作電器引發(fā)火災,造成人員傷亡或圖書資料和設備研制損失。
三、教學事故的認定程序
1.一旦發(fā)生教學事故,教學督導組、現(xiàn)場相關人員可通過書面、電話等方式報告教務處。
2.教務處接到事故報告后,立即發(fā)放《教學事故通知單》給事故責任人所在系部、部門進行調查,事故責任人所在系部、部門填寫“教學事故調查認定處理表”,并于三天內上報教務處。事故調查認定表中必須明確事故責任人,并附相關當事人、責任人或知情人的書面材料。
四、教學事故的處理原則
1.對發(fā)生三級教學事故責任者,扣發(fā)責任人當月績效200元,責任人本考核不得為優(yōu)秀。
2.對發(fā)生二級教學事故責任者,給予全院通報批評或給予行政處分,扣發(fā)責任人當月績效500元,責任人本不能參加評優(yōu),一年內不得晉升職務、職稱。
3.對發(fā)生一級教學事故責任者,扣發(fā)責任人當月績效800元,責任人本考核為不合格,兩年內不得晉升職務、職稱。如造成經(jīng)濟損失的,按有關規(guī)定賠償部分或全部經(jīng)濟損失,并報人事處給予相應的行政處分。
4.一級教學事故中情節(jié)嚴重或觸犯刑律的,給予行政紀律處分或移交司法機關依法追究其法律責任。
5.對事故故意隱瞞拖延不報的相關人員及系、部、處、室負責人,扣發(fā)責任人當月績效200元,并在全院范圍內通報批評。
凡出現(xiàn)一級教學事故者,取消本個人所在系、部、處、室年終考核評優(yōu)資格,取消直接責任人與間接責任人本個人年終考核評優(yōu)資格;出現(xiàn)
二、三級教學事故者,取消直接責任人本個人所有評優(yōu)資格。
五、教學事故的處理程序
1.三級教學事故,由事故責任部門、系部填寫《湖北國土資源職業(yè)學院教學事故認定和處理表》中的相關內容,并提出初步處理意見,報教務處認定,教務處報分管院領導核準,教務處簽發(fā)“教學事故處理通知書”,送人事處實施。
2.一、二級教學事故,則由事故責任部門、系部填寫《湖北國土資源職業(yè)學院教學事故認定和處理表》并提出初步處理意見后報教務處認定,由教學分管領導簽署意見后,經(jīng)教學工作委員會核準,由教務處全院通報批評,教務處簽發(fā)“教學事故處理通知書”,送人事處實施。
3.所有教學事故的處理結果,均由人事處存入責任人業(yè)務檔案。
4.對教學事故處理有異議,可在十個工作日內向教務處提出復議,由教務處提請分管院領導簽署意見后,教學工作委員會審查,院長辦公會審定。
各系部、部門、教學督導組和教務處要加強對教學秩序的監(jiān)督和檢查,無論以何種形式發(fā)現(xiàn)的教學事故,各系部、部門和教務處均必須在十個工作日內調查、落實并處理完畢。
六、附則
本辦法適用于教師、教學輔助人員、教學管理人員及教學保障人員。如出現(xiàn)不在本辦法認定范圍內的教學事故由教學工作委員會進行認定處理。學院以前制訂的其它規(guī)章制度若有與本辦法發(fā)生沖突的,以本辦法為準。
本辦法由教務處負責解釋。
學校教學事故認定及處理辦法5
為進一步貫徹依法行政、依法治校,不斷健全現(xiàn)代學校管理制度,保證穩(wěn)定的教學秩序,推進教風、學風和校風建設,提高教學質量,辦人民滿意的教育,邛崍市教育局特制定本辦法。
一、教學事故的界定
教學事故系指教師、教輔人員、管理人員、服務人員以及管理、服務部門所造成的直接影響教學秩序、教學環(huán)境和教學質量的責任事故。教學事故按情節(jié)輕重分三級,一級為重大教學事故,二級為嚴重教學事故,三級為一般教學事故。
二、一級教學事故
。ㄒ唬┰诮虒W中向學生傳播違反國家法律、法規(guī)和方針言行在學生中造成惡劣政策的言論,造成嚴重后果;
。ǘ┮蚬ぷ魇д`,造成公共財產(chǎn)5000元以上(含5000元),或使學生受到嚴重人身傷害;
。ㄈ┫驅W生泄露考題,或協(xié)助學生作弊,造成嚴重后果;
。ㄋ模┽咚轿璞谆驅W生進行打擊報復,影響惡劣者;
三、二級教學事故
。ㄒ唬┎环䦶慕虒W、監(jiān)考等工作安排,勸說無效;
。ǘ┏霈F(xiàn)一次無故缺課、監(jiān)考缺席,或擅自停課、?迹
。ㄈ┪唇(jīng)教導處批注,舍棄學期教學計劃規(guī)定的課程教學內容
。ㄋ模┌词谡n計劃規(guī)定的作業(yè)不布置或不批改達以上。
。ㄎ澹┎唤邮軐W生正確意見,打擊報復,影響較大者;
。┵H損、侮辱、體罰學生,影響較大者;
(七)擅自向學生推銷教材、書刊、資料;
。ò耍┍O(jiān)考人員不認真履行職責,考場(考室)秩序混亂、試卷丟失或漏題;
。ň牛┮蚬ぷ魇д`,造成公共財產(chǎn)1000~5000元以上(含5000元),或學生人身傷害;
(十)因管理部門或人員工作失誤,造成上課空堂或上課、考試等不能正常進行;
。ㄊ唬┢渌潭认喈?shù)慕虒W事故。
四、三級事故
。ㄒ唬┓蔷o急或特殊情況,未經(jīng)教導處同意,擅自變更上課時間或課目。
。ǘ┪唇(jīng)教導處批準,擅自請人代課、互相調課;
。ㄈ┥险n無故遲到5分鐘以上;
。ㄋ模┥险n、考試時間打電話談非學校工作內容或未將手機設置為無聲狀態(tài),導致鈴響干擾上課、考試秩序;
(五)、上課、監(jiān)考時抽煙、吃食物;
。┍O(jiān)考時遲到、早退、擅離考場,或看書報、做答案、閑談等;
。ㄆ撸o教案上課或提供不符合備課模板的.電子備課;
(八)擅自將上課時間改為自習或自由活動,或與本課程教學無關的其他用途;
。ň牛⿲嶒、實踐教學內容安排少或準備不充分,未按課標要求完成相應的教學內容;
。ㄊ⿲嶒灐嵺`教學中不認真進行指導,做與教學無關的其他事情,或擅離教學場地,指導時間未得到規(guī)定;
(十一)向學生散布不負責任的言論,影響正常教學工作;
(十二)未經(jīng)教導處同意擅自調用上課學生參加其他活動,或擅自停學生的課;
(十三)其他程度相當?shù)慕虒W事故。
五、教學事故的處理
。ㄒ唬┨幚沓绦颍
1、教導處為教學事故責任的認定部門,事故的發(fā)現(xiàn)者有義務和權利報告教導處;
2、教導處實事求是地填寫《學校教學事故認定處理表》并通知事故責任人所在教研組(室),事故責任人所在教研組(室)進行調查核實,并簽署意見;
3、一級事故由校長核定,二級事故由分管教學的副校長核定,三級事故由教導處核定。
4、學校根據(jù)事故級別執(zhí)行經(jīng)濟處罰和行政處分,事故責任人所在教研組(室)及時將處理決定通知事故責任人,并進行教育。教學事故責任單位或責任人如果對認定的事實或處理意見有異議的,可在10天之內向上一級領導申訴、反映。
。ǘ﹤人教學事故的處理辦法:
1、一學期內有1~3次三級教學事故,每次扣績效100元,一學期內有4次以上(含4次)三級教學事故者,從第四次開始按照二級教學事故處理;
2、一學期內有1~2次二級教學事故,每次扣績效200元,一學期內有3次以上(含3次)二級教學事故者,從第三次開始按照一級教學事故處理;
3、每次一級教學事故扣績效300元;
4、一學年內有3次以上三級教學事故或1次二級教學事故,取消年度評優(yōu)資格;一學年內有5次以上三級教學事故或2次二級教學事故,年度考核為基本合格;一學年內有3次以上(含3次)二級教學事故或1次一級教學事故,年度考核為不合格,并給以警告處分及以上。
對違反有關規(guī)定,但尚不構成教學事故的行為責任人,應進行批評教育。
106團學校20xx年8月28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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